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答记者问:《办法》 第十七条根据行政处罚法(第十三条)授权,规定明确未经批准校外培训机构认定情形,规定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开展校外培训,同时符合线下培训、专门培训场地等要求或在线培训、特定网站或应用程序、2名以上培训从业者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。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,责令停止举办,退还所收取的费用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教育部: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。
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答记者问:《办法》 第十七条根据行政处罚法(第十三条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