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《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。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,每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专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生、高职生、预科生,下同)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再增加1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;每个研究生每年贷款限额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元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将首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。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在同期同等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基础上下调30个基点,至60个基点减去同期同等级贷款LPR。对于此前签订的参照LPR浮动利率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,发起银行可以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。
教育部等四部门:增加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
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《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。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,每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、专科生…